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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2025年炼油板块设备更新项目-炼油部火炬头DN1200×5000584-1310+304招标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5-02-02 19:39:42    文字:【】【】【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2025年炼油板块设备更新项目-炼油部火炬头DN1200×5000584-1#310+304招标公告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天选团队

  1.本招标项目(第1次重招)2025年炼油板块设备更新项目-炼油部火炬头DN1200×5000 584-1# 310+304(招标编号:NWZ2551), 招标人为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火炬头DN1200×5000 584-1# 310+304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9-2024)中石油石化等装置或相似工况系统,供货范围包含DN800及以上的炼化企业蒸汽消烟火炬头至少5套、长明灯至少5套成功运行的业绩(供应商直接签的合同)。同相关内容需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体现设备直径和材质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不清晰视为无效业绩。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2月2日9时0分至2025年2月8日9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董伊凡。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天选下同)为2025年2月28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2月18日前,在“易派客”网站()“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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